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你已被我院录取为2012级专科新生,现将新生注册事项通知如下,请你按规定办理缴款注册手续。
一、注册安排
(一)时间:2011年12月18日(星期日)09:00——17:00
(二)地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具体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海印桥脚)
(三)注册程序:
1、新生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已缴存学费的银行回执,先到财务处确认交费情况;
2、财务处确认交费后,再到成教处报到注册,领取《注册通知书》,方可获得学籍。没领取《注册通知书》者视作放弃学籍;
3、2012年3月 5日(星期一)晚上19:00正式开学,新生凭《注册通知书》、缴费发票领取教材。开学前新生必须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相片(黑白或彩色)3张,用于填写学籍表及办理学生证等。
4、注意事项:根据粤招办成〔2011〕6号文件要求,不报到新生名单注销时间2011年12月26日,特请新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逾期不办理者将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并按省招办的要求上报名单注销录取资格。
5、若极个别新生确实无法按期报到注册,请在12月22日前补注册,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海印桥脚)。
6、注册报到时,请新生认真校对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并签名确认。按规定入学后将不给予更正。如有错误的请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于12月22日前交成教处。
二、缴费办法及收费标准
(一)缴费办法
学费、教材费等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取,即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随寄学校以录取新同学姓名开户的工商银行卡,请同学于12月14日前在当地任何一家银行按通知的存款总金额存入或汇入本人账户。报到时请提供存款回单查验,以便确认缴费情况。为了您的财物安全,请同学们通过银行转帐缴费。
(二)收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审批收费许可证号GZJYSF110007-1号至8号文规定执行。
(元/年)
科类 | 形式 | 学费 | 教材费 | 存款总额合计 | 专 业 |
理工 | 业余 | 2645 | 300 | 294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史 | 业余 | 2300 | 300 | 2601 | 会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注:教材费为代收费,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通线路
乘所有途经海珠区“海印桥南站”、“天园路口站”、“远安路站”和“石涌口站”的公交车在该站下车走远安路
四、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86375471
成教处:86394583、34283877、84439059
纪检办:86374467
财务处:86374559(交费咨询)
学院网址:www.gcp.edu.cn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